各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局屬相關單位:
為加強監理市場監管,保障工程建設質量、安全與效益,促進我市建設監理行業持續健康發展,根據《建設工程監理規范》、《山東省工程建設監理管理辦法》、《棗莊市建設工程監理合同備案管理辦法》(試行)、棗莊市建委《關于加強進棗工程監理企業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關規定,現就進一步加強進滕工程監理企業監督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進滕工程監理企業在滕州開展工程監理業務,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行業規范,服從滕州市建設局的統一管理。
二、凡被省內其他地市清出監理市場的企業不得進入滕州市承接工程監理業務。
三、進滕工程監理企業在滕州市承接工程監理業務的,實行單項工程項目監理資質核驗和監理合同備案制度。
(一)棗莊市外的監理企業應在投標或簽訂監理合同前,到棗莊市住建局申領填報《進棗工程監理企業工程項目監理備案表》,經棗莊市住建局核準同意后,到滕州市建設局申領填報《外地監理單位進滕登記備案申請表》,經核驗各項資料符合擬承接監理工程項目所要求的資質、信用、項目監理機構人員配置等條件的,由滕州市建設局填寫核準意見,進滕工程監理企業須持經核準的備案表,方可在我市參加投標或承接監理業務。
棗莊市內滕州市以外的監理企業應在投標或簽訂監理合同之前,到滕州市建設局申領填報《外地監理單位進滕登記備案申請表》,經核驗各項資料符合擬承接監理工程項目所要求的資質、信用、項目監理機構人員配置等條件的,由滕州市建設局填寫核準意見,進滕工程監理企業須持經核準的備案表,方可在我市參加投標或承接監理業務。
(二)所有在滕州市承接監理業務的監理企業,必須嚴格執行監理取費標準,實行監理招標的工程,建設單位和監理企業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的投標文件簽訂監理合同;不實行監理招標的工程,應當在建設工程開工前簽訂監理合同。工程監理企業應當在《建設工程監理合同》正式簽訂之日起15日內,攜帶以下資料到滕州市建設局備案:
1、《建設工程監理合同》(不少于三份);
2、實行監理招標的工程,應提供中標通知書;
3、監理規劃、監理實施細則、旁站監理方案;
4、總監理工程師授權(任命)書(總監必須親自在授權書簽字,同時加蓋本人執業印章);
5、工程項目監理機構組成人員注冊執業證書和從業能力證書;
6、每份監理合同必須附有工程項目監理機構配備人員名單,及相應人員注冊號或從業資格證號;
山東省外的監理企業還應在簽訂監理合同后,到山東省住建廳辦理《省外企業進魯承接工程監理業務備案登記表》。
(三)備案登記實行證件管理制度。進滕企業在辦理監理合同備案時,應將項目監理機構人員的證書原件交滕州市建設局保存,企業留存加蓋備案印鑒的上述人員復印件備查,待工程竣工初驗合格,經滕州市建設局審查同意后退還。工程因故停工終止監理合同的,須憑建設單位有效證明,經滕州市建設局審查同意方可領回證件。項目監理機構組成人員不得隨意變更。確需調換的,所調換人員的資格和業績必須符合原招標文件要求和投標承諾,且專業與工程進度相適應,并征得建設單位書面同意后,報滕州市建設局辦理人員變更登記手續。
(四)所有在滕州市承接監理業務的監理企業,要嚴格按照《山東省工程項目監理機構建設標準》的規定,建立完善項目監理機構的人員配置標準,保證監理人員的數量和專業配備達到標準要求;要嚴格項目總監負責制,總監理工程師必須取得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執業證書,具有三年以上同類工程監理經驗,并經企業法人書面授權。一名總監理工程師只宜擔任一項委托監理合同的項目總監工作。對依法必須監理的工程,項目總監不得同時在其他項目任職;對其他工程,項目總監確需同時在多個工程任職的,需征得同期服務的所有建設單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過三項;總監理工程師不得同時在跨設區市的兩個及以上工程任職。
專業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不得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工程項目從事監理工作。
四、進滕工程監理企業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繼續在滕州市承接監理業務:
1、未按規定辦理單項工程項目監理資質核驗和監理合同備案手續在滕州市開展監理業務的;
2、在項目監理過程中被查實有違法、違規行為以及受到不良行為記錄,且情節較為嚴重的;
3、在所承接的工程項目監理過程中,總監理工程師及主要專業監理工程師不到位,或項目監理機構人員無正當理由調動頻繁的;
4、違反棗莊市建設監理協會章程和自律公約,嚴重擾亂建設監理市場秩序的。
五、局屬相關科室、單位應依照自身職能,加強對監理單位及監理人員的監督管理。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且情節嚴重的進滕工程監理企業,將暫停其監理業務,并建議建設單位更換工程監理企業,同時向其企業注冊地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相關情況。
六、鼓勵進滕工程監理企業參與本市工程監理行業創優活動,并與本市工程監理企業享有同等待遇。
七、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二〇一〇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