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超長期特別國債資金支持住宅老舊電梯更新工作,全力保障居民安全、便利乘梯,5月22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起草了《關于進一步做好住宅老舊電梯更新有關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其中提到,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督促電梯制造單位切實落實生產主體責任,為住宅老舊電梯更新提供質量過硬、價格合理、售后優質的電梯產品。電梯制造單位簽訂合同前,要對住宅老舊電梯進行現場勘測,制定更新方案。在更新中原有電梯的導軌(含支架)、鑄鐵對重塊(含對重框架)、轎架、層門(含門套、地坎)等質量安全性能較高、使用壽命較長、有繼續利用價值的零部件,要能留盡留、能用盡用,既節約成本又縮短工期。對經制造單位評估安全性能不符合要求,確實不能保留的,要留存相應勘測證明材料。對產權人不同意保留的,要留存相關見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