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的關鍵時期,黨中央再次召開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習近平總書記出席會議并發表重要講話,科學回答了做好新時代新征程城市工作的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擘畫了建設現代化人民城市的新藍圖。這次會議從全局和戰略高度,首次提出了建設現代化人民城市的目標,明確了“創新、宜居、美麗、韌性、文明、智慧”6個方面的內涵,為我們做好新時代新征程的城市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為人民。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城市不僅要有高度,更要有溫度”。在城市有機生命體里,人是核心。如何讓城市成為人們向往的家園,關鍵在于住房,這既是生活的基礎,也是樂業的前提。住房保障作為住房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城市工作的重要領域,承載著為住房困難群眾安居托底的重要使命,必須以奮力干事創業、勇于擔當作為的作風干勁,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精神,推動實現全體人民住有所居目標,為人民城市書寫最溫暖的注腳。
充分彰顯住房保障在城市工作中的價值立場
住房保障是建設宜居城市的重要載體。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城市是人集中生活的地方,城市建設必須把讓人民宜居安居放在首位,把最好的資源留給人民”。住有所居是宜居的基礎。新時代以來,我國建成世界規模最大的城市住房保障體系,建設各類保障性住房和棚改安置住房6800多萬套,1.7億人喜圓安居夢,為建設舒適便利的宜居城市作出了巨大貢獻。在建設現代化人民城市的新征程上,面對收入不高且住房困難的工薪群體和新市民、青年人對住房的迫切愿望,面對城中村和危舊房的安全風險隱患,住房保障將發揮改善群眾住房條件、滿足群眾剛性住房需求等作用,成為承載住房困難群眾幸福的“港灣”。
住房保障是建設韌性城市的有力抓手。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城市發展不能只考慮規模經濟效益,必須把生態和安全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安全可靠是韌性城市的突出特征,城市越是向前發展,越要牢牢守住城市安全底線。當前,許多城市還有一定數量的城中村和危舊房,普遍存在公共衛生安全風險大、房屋安全和消防安全隱患多、配套設施落后、環境臟亂差、社會治理難等突出問題。實施城中村和危舊房改造,既可有效消除各類安全隱患,又能提升群眾居住品質和城市生態環境,還能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進產業轉型升級,推動城市高質量發展。
住房保障是建設文明城市的有效路徑。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保護城市獨特的歷史文脈、人文地理、自然景觀”“加強城市文化軟實力建設,提高市民文明素質”。現代化人民城市是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協調的城市。住房是人的“生存資料”和“發展資料”,住的問題不解決,人就缺乏歸屬感、幸福感,樂業也無從談起。住房保障既能為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解決住的問題,還能提供學習、運動、社交等共享空間,營造崇德向善的文明氛圍,讓居住者精神上充實愉悅。城中村和危舊房改造,有利于歷史建筑、歷史街區等歷史文化風貌得到充分保護和利用,留住城市“煙火氣”,打造文化“新名片”,讓歷史文化和現代生活融為一體、相得益彰。
牢牢兜住住房困難群眾的民生底線
加大住房保障供給。加快建立住房保障輪候庫,摸清城鎮住房困難工薪群體剛性住房需求。堅持以需定建、以需定購,合理確定建設籌集計劃,通過新建、收購存量商品房等多種方式籌集房源,公平公正組織配租配售。規劃建設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根據需求科學確定規劃計劃,盤活存量住房,保障用地供給,加快建設和籌集,讓工薪收入群體逐步實現“居者有其屋”。規范發展公租房,堅持實物保障與租賃補貼并舉,對符合條件的住房困難且收入困難的家庭實現應保盡保。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繼續引導多主體投資、多渠道供給,主要通過在產業園區和軌道交通站點周邊建設籌集、充分利用存量資源等路徑,以“一張床、一間房、一小套房”等方式有效增加供給,解決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住房困難問題。
改善群眾居住條件。在城中村改造中,新建的按照城市標準規劃建設管理,整治提升的按照文明城市標準整治提升和實施管理,切實消除安全風險隱患,因地制宜補齊公共服務設施短板,改善城中村居民居住條件和生態環境。統籌考慮商品房存量和增量,穩妥推進城中村改造貨幣化安置;加快安置房項目建設進度,讓群眾盡早住上新房。對住房實施改造且無其他住房的困難群眾,通過公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等予以妥善安置。探索城鎮老舊住房產權所有人自主更新、原拆原建實踐路徑,提升住房品質,完善配套設施,改善居住環境,讓群眾住得安心、舒心。
推動建設“好房子”。保障性住房作為政府工程、民生工程,要率先建成“好房子”,在社會上建立良好口碑。要精心設計好、建造好保障性住房,保證房屋的本體安全、結構牢固、抗震防災、使用壽命長,在全生命周期使用環節上能夠更加節水、節電、節氣、節能,既為居民降低生活成本,也為社會節能降碳。要加強保障性住房小區配套建設,加強停車位、充電樁等便民設施建設,提供優質公共服務。要將保障性住房小區及時納入街道和社區管理,發揮黨建引領作用,不斷提升運營管理專業化、規范化水平,讓住房困難群眾也能住上“好房子”、享受到好服務,不斷增強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努力助推人民城市的高質量發展
順應城市發展規律。城市發展進程中,會有部分群眾由于勞動技能不適應、就業不充分、收入水平低等原因面臨住房困難問題,政府必須“補好位”,為困難群眾提供基本住房保障。特別是隨著新型城鎮化加速推進,有大量的農業轉移人口、新市民和青年人生活在城市,住有所居、融入城市是他們對美好生活向往的最樸素愿望。住房保障工作要順勢而為,對收入不高、只能靠租房解決住房問題的群體提供配租型保障性住房,讓他們進得來、留得下、住得安、能成業;對有一定經濟實力但因房價高買不起房的“夾心層”,提供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消除買不起商品住房的焦慮,放開手腳為美好生活去奮斗。
把握穩步推進原則。中央城市工作會議強調,穩步推進城中村和危舊房改造。城中村改造要從實際出發,穩中求進、積極穩妥實施改造,對具備條件的實施拆除新建;對不具備條件的不可強行推進,開展經常性整治提升;介于前兩類之間的實施拆整結合。城市危舊房要因地制宜采取抗震加固、改建(擴建、翻建)、原址重建、拆除新建等途徑實施改造。要做好征求群眾意見、人員妥善安置等前期工作,確保改造先謀后動、動則必快、動則必成,決不能急進冒進。要嚴格審核把關“一項目兩方案”,做到“成熟一個推進一個、實施一項做成一項”,真正把好事辦好、實事辦實。
保護城市歷史文脈。城市是一個民族文化和情感記憶的載體,歷史文化是城市魅力之關鍵。部分城中村和危舊房具有很長的歷史,承載了民風民俗和歷史文化。在改造過程中,要堅持保護第一、不搞大拆大建,嚴禁以城中村和危舊房改造、老舊住房自主更新等名義違法違規拆除歷史文化街區、文物、歷史建筑和生態景觀,不得大規模遷移砍伐樹木,不得隨意拆除具有保護價值的老建筑、古民居,禁止拆真建假。在歷史文化名城、名鎮、歷史文化街區保護范圍內進行老舊住房自主更新改造的,必須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保護規劃要求。通過保護歷史文化風貌,讓城市留住記憶,讓人們記住鄉愁。
住房城鄉建設部住房保障司司長 徐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