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遏制房價過快上漲”是樓市調控上半場的目標,那么,“促進房價合理回歸”,則無疑是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為樓市調控下半場確定的任務。
為什么在“遏制房價過快上漲”后,還必須“促進房價合理回歸”?
因為只有讓房價回歸到民眾能接受、樓市能健康發展的合理水平,才能有效降低全社會的生活、商務成本,促進經濟結構調整,保持經濟長期穩定增長。
讓人稍感欣慰的是,經過不斷加碼的樓市調控,房價過快上漲勢頭已得到了抑制,房地產市場的金融屬性被進一步削弱,目前絕大多數城市的房價下行趨勢已經確立。佐證這一判斷的是,央行不久前發布的2011年第四季度全國50個城市城鎮儲戶問卷調查。這份問卷調查顯示,在各主要投資方式中,偏好“房地產投資”的居民為16.5%,較上季大幅下降7.1個百分點。“房地產投資不再是居民的投資首選,抑制房價過快上漲的調控目標已經基本實現,調控取得了階段性的成果。”央行在調查報告中如是表述。
“階段性成果”的取得,無疑宣告了上半場順利收官,也標志著圍繞著下半嘲促進房價合理回歸”目標而展開的政策調控已經箭在弦上。
如何才能確保下半嘲房價合理回歸”目標的實現?
從目前情況看,一方面,在樓市調控進入下半丑,隨著土地市場遇冷、對土地收入依賴較大的地方政府的現金流受到了影響,微調或變相放松樓市調控政策時有耳聞,繼續堅持樓市調控將面臨越來越大的阻力。另一方面,盡管不少城市出現了所謂“降價潮”,但這些房價下降一如全國工商聯房地產商會會長聶梅生所言,“媒體熱追的只是郊區的盤,又降價又打折又砸樓盤售樓處等,但這并不是全國普遍的一個情況。”顯然,只有一個城市中心城區的標志性項目降價,這個城市的房價才算真正開始回落;也只有以中心城區下跌的房價為基礎計算出的均價,才能真實反映該城市房價是否真正實現了“合理回歸”。但現實是,一些一線城市,中心城區可供開發的土地有限,導致市區地價居高不下,均價也隨之受到影響,降幅緩慢,房價合理回歸非常艱難。
不過,人們從國家統計局此前發布的11月份70個大中城市房價指數中還是驚喜地發現:環比房價下調超過0.5的6個城市中全部為限購城市,限購的40個城市中有30個城市出現了房價環比下調,7個城市房價停漲。這表明,不管地方政府阻力多大,中心城區房價“回歸”多難,只要我們堅定信心,堅持既有樓市調控政策不放松,假以時日,房價出現實質性調整,并非奢望。另一方面,目前我國住房供應存在較大結構性缺陷,保障房覆蓋率較低,遠不能滿足中、低收入群體的必要需求。“十二五”期間,地方政府如果能確保用3600萬套保障房覆蓋更多城鎮居民,那么,此舉無疑會助力房價“合理回歸”。此外,房企償債高峰的到來,也為房價合理回歸提供了重要契機:一方面,很多房企依托房產抵押而獲得的民間借貸,都到了償還期,房企要還這些借貸,必然要拋售房產,這將會給房價下行帶來外部推力,日前出現的濟南開發商劉城因高利貸難以償還、資金鏈斷裂而跑路的事件,已經發出了這方面的警訊;另一方面,房企通過海外債、房地產信托、基金、私募等方式獲得的借款,今年上半年也到了償還時點,屆時房企將會因為嚴峻的資金壓力,而不得不降價銷售、回籠資金,從而被動推動房價下行。
總而言之,要“促進房價合理回歸”,就必須繼續通過政策引導,逐漸剔除房地產市場的投資屬性,讓樓市回歸到以居住為主的市場上來。而要實現這一目標,就必須在繼續堅持房地產調控政策不放松的基礎上,適度調整房地產調控手段。比如,可以通過征收房產稅的辦法,增加投機成本;也可以通過適度調整首套普通商品房首付比例、住房貸款利率的辦法,鼓勵剛需者購房。只有投機需求被抑制了,居住成了住宅的主要屬性,樓市下半場的調控才有望大功告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