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大公租房承租家庭:
2025年2月11日,棗莊市人民政府印發了《棗莊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辦法》(棗政發〔2025〕2號),對公租房租金優惠政策進行了調整,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調整后公租房租金優惠政策
棗政發〔2025〕2號第二十三條規定: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對象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不發放住房租賃補貼。其中,低收入家庭中有城市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城市低保人口的,按照租金標準的100%核減租金;其他低收入家庭按照租金標準的50%核減租金;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不予核減租金。
經市發改部門核定,目前我市政府投資建設的公租房現執行的租金標準為建筑面積4.3元每月每平方米。
二、現公租房承租家庭中低收入家庭情況
為切實做好租金核算工作,我中心積極與市民政、鄉鎮振興等部門對接,核對公租房在保家庭中的低收入家庭名單。經核對,目前我市所有公租房承租家庭中共有370戶低收入家庭(詳細名單見附件),其中,低收入家庭中有城市分散供養特困人員、低保人口的共105戶,此部分家庭按照租金標準的100%核減租金、即免收租金;其他低收入家庭共265戶,此部分家庭按照租金標準的50%核減租金,即按2.2元每月每平方米收取租金。
低收入家庭主要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養特困人員、防止返貧監測對象、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和剛性支出困難家庭,低收入家庭的認定由戶籍所在地鎮街民政部門負責。
三、公租房租金收繳計劃
我中心計劃于2025年7-8月份收取2025年7月-2026年6月的公租房租金,具體公租房租金繳納通知后續將通過“滕州市住建局”微信公眾號等媒體進行發布。
特此通告。
附件:滕州市公租房承租家庭享受租金核減家庭名單
滕州市住房建設事業發展中心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