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龍泉灣區域(三期)被搬遷居民:
滕州市龍泉灣區域(三期)改造建設工程,在市政府正確領導和廣大被搬遷居民的大力支持與配合下,目前已具備回遷上房的條件。按照有關規定,報請市政府同意,決定組織回遷上房結算?,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回遷上房時間:2025年8月1日
二、回遷上房地點:滕州市龍泉灣區域(三期)改造建設工程指揮部
注意事項:該區域搬遷居民務必于2025年8月1日下午5點前,持被搬遷人身份證、房屋搬遷補償安置協議、驗收號、結算號、選房確認單原件等合法手續,到指定地點辦理回遷上房手續。未按時辦理結算上房者,自下發通知之日,停發延期臨時安置補助費,一切后果由被搬遷居民自行承擔。
特此通知
滕州市龍泉灣區域(三期)改造建設工程指揮部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