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
按照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于住房公積金若干具體問題的指導意見》(建金管〔2005〕5號)的有關規定,現將我市2025年度住房公積金“控高保低”繳存標準通知如下:
一、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
2025年我市職工住房公積金最高繳存基數為23184.25元/月;最低繳存基數為:市中區、薛城區、滕州市2010元/月,嶧城區、臺兒莊區、山亭區1820元/月。
二、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和月繳存額
單位為職工和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比例不應低于各5%,不得高于各12%。按照上述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計算,2025年我市職工住房公積金最高月繳存額為5564元/月(即單位、職工個人各2782元/月);最低月繳存額為:市中區、薛城區、滕州市201元/月,嶧城區、臺兒莊區、山亭區為182元/月。
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的單位繳存部分和職工繳存部分應分別實行以元為單位,元以下四舍五入。
三、其他事項
(一)調整過程中如遇問題,請及時與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聯系,咨詢電話0632-12329。
(二)靈活就業人員繳存標準按照“控高保低”上下限范圍確定。
(三)本通知自2025年7月1日起執行。